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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及处理规范

2025-10-28 17:31:26

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及 15 个工作日处理规范

为补齐投诉举报机制缺失、处理时限不明确的合规短板,严格落实 “15 个工作日处理相关需求” 的法定要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本规范,与此前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文件统一执行。

一、核心原则与法定要求

便捷高效原则:投诉举报渠道清晰易达、操作简单,处理流程简化透明,确保用户快速提交需求、及时获取结果。

时限刚性原则:严格遵守 15 个工作日处理时限要求,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;确需延长的,需提前告知用户并说明理由。

公正保密原则:客观核查投诉举报事项,不受无关因素干扰;全程保护用户身份信息及诉求内容,严禁泄露给第三方。

闭环管理原则:建立 “受理 - 调查 - 处理 - 反馈 - 归档” 全流程闭环,确保每一项需求都有回应、有结果、可追溯。

二、投诉举报渠道设置

(一)线上渠道

专用邮箱:开通投诉举报专用邮箱(P151111@gnpjvc.con.cn),邮件主题统一标注 “投诉 / 举报 + 事项 + 姓名 + 联系方式”。

客服专线:设立 24 小时客服热线([投诉举报专用电话]),提供语音自助申报和人工接听服务,人工服务时段需明确公示。

官方平台:通过企业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平台,设置投诉举报留言通道,安排专人实时监测回复。

(二)线下渠道

服务网点:在所有线下服务网点设立投诉举报受理窗口,配备专人接待,提供纸质申请表单及填写指引。

信函邮寄:公示接收信函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,明确告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,确保信函可追溯、可查询。

(三)渠道公示要求

在 APP、官网首页、服务网点显眼位置,集中公示所有投诉举报渠道、操作指南、处理时限及联系人,确保用户一目了然,无查找障碍。

三、15 个工作日处理全流程规范

(一)受理与审查(1-3 个工作日)

收到需求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验,材料齐全、符合受理条件的,即时通过短信 / 邮件告知用户 “已受理,处理编号 XXX”;

材料不全的,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,补正后重新计算处理时限;

不属于受理范围的,3 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用户救济途径,处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正式计算。

(二)调查核实(4-10 个工作日)

受理后立即成立专项小组,调取相关数据记录、约谈责任部门,必要时联系用户补充说明;

涉及技术核查、第三方协查的,需在 8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心事实核实,形成调查记录;

调查过程中及时向用户同步进展,至少告知 1 次当前处理阶段。

(三)处理与反馈(11-15 个工作日)

13 个工作日内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方案,明确整改措施、责任追究情况(如适用);

15 个工作日内通过用户指定的联系方式(短信、邮件或书面形式)反馈处理结果,内容包括 “核查结论、处理措施、依据及后续保障”;

若因情况复杂需延长时限,需在 12 个工作日内告知用户,延长时间不超过 5 个工作日,且全程累计时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。

(四)异议申诉处理

用户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反馈后 5 个工作日内申请申诉,企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重新核查并出具最终答复。

四、档案管理与监督追责

(一)档案留存

建立投诉举报专项档案,记录投诉举报时间、内容、材料、调查过程、处理结果、反馈情况等信息,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。

(二)内部监督

设立专门监督部门,每月抽查投诉举报处理记录,核查流程合规性、处理时效性及结果公正性。

每季度汇总投诉举报数据,分析高频问题及整改情况,形成报告提交管理层,推动制度优化。

(三)责任追究

对受理不及时、调查不全面、处理不当、泄露信息等违规行为,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;情节严重的,按企业规章制度加重处理。

五、附则
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为准。

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及用户反馈,适时优化投诉举报机制,更新内容通过官方渠道公示。

咨询渠道:客服热线 0755-29392943,邮件P151111@gnpjvc.con.cn。